江西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四个坚持推进法治

今年来,江西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行为,“四个坚持”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执法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条例以及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贯穿到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法治思维,狠抓法治建设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部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安排局领导依法出庭应诉;规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阳光政务”,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件时限,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不断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了《法律顾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系列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水平。

坚持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切实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宣传的领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计划,通过普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宣传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法律手册等多形式,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坚持从严治局,打造法治严明队伍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注重以案促改。通过局身边的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扛起管党治局政治责任,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杨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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