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修文县人民法院

网络编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suqitech.com/news/show-209062.html

8月6日,修文县人民法院对刘某贵与刘某芬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于申请执行人刘某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贵与被执行人刘某芬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一案,经县法院一审、市中院终审判决:由被执行人刘某芬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其居住的位于修文县六屯镇独山村三组的瓦房腾空后交付给申请人刘某贵,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返还房屋。县法院于年2月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找被执行人刘某芬做思想工作,均未促成被执行人将房屋清空交付申请执行人。年7月30日,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8月2日前迁出,但被执行人仍未腾退房屋。因此,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腾退该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为确保本次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县法院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分成指挥组、执行措施实施组、警戒组、维稳组、宣传报道后勤组、应急组,参与执行行动的20名干警到达现场,所有执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布控,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对房屋进行腾空,但被执行人仍有抵触行为。该院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稳控工作;另一方面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涉案房屋中的物品进行清理登记并搬到指定地点,清空房屋后交付于申请执行人。

此次执行行动,县法院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法治修文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文俊入)

往期精彩回顾

省级教师发展中心落户修文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赴我县督导“儿童权利倡导和儿童保护”项目

《今日看修文》年08月03日

编辑:李忠玉文俊入

责编:宋东雁

编审:宋安辉

掌上修文

长按识别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40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