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

12月7日,由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举办的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举行,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获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

据了解,今年7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启动了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经过主办方精心组织和层层选拔,最终,从立法、执法、司法、行业部门以及法学专业领域中,推荐产生了20位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在定评环节,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标准从事迹突出、示范作用、服务大局、推广价值四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

罗光黔 年5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招考调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11月调入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工作,现任清镇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贵阳中院到清镇市环保法庭工作13年,他在环资审判方面做了很多创新性工作,用一系列荣誉回应了组织的信任。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贵州省十大环保卫士等。

十三年坚守不忘初心,以司法之名护卫绿水青山

自法庭成立以来,罗光黔审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修文县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法院公报收录;审理的蔡长海诉龙兴光水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被评选为我国十大公益诉讼。全国各地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直接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及修改进程,贵州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一些做法及经验,为国家层面的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了可贵的实践素材,也成为国内其他法院学习和借鉴的范例。

(工作场景照片)

年起,贵州成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和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省份,其中罗光黔指导办理的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镇宁丁旗镇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案年1月被评为全国十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罗光黔办理的贵州省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得到中央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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