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大戏将上演12月,贵阳这些优质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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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年的余额已不足!那么,在接下来的12月,贵阳土地市场有哪些待拍的优质商住类地块值得期待呢?

一、观山湖区G〔20〕-号商住地块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兰海高速交叉处东北侧。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六级、住宅用地五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含地块内根据总图控制12米宽弹性支路,对外开放,道路范围内不得修建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不小于平方米开敞空间,临路设置,对外开放),市政保护用地面积平方米,市政绿化道路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4%,住宅96%;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77.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

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如下:

1、本宗地红线范围内涉及4级保护林地面积1.公顷,森林类别为商品林,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根据观山湖区政府意见,项目业主在规划选址时尽量避开林地,如必须使用,需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方可使用林地。

2、为保证地块规划的完整性及建设的规模性,G(20)、G(20)、G(20)、G(20)、G(20)、G(20)号地块不接受单独竞买,报名G(20)、G(20)、G(20)、G(20)、G(20)号地块其中任意一块(两块及以上)的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加G(20)号地块的竞买。

3、本宗地与G(20)、G(20)、G(20)号地块竞得人若为同一竞得人,须按规划有关要求在《贵阳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观山组团站前单元》GS-11-02-23(a)地块内无偿配建30班小学,配建完成后无偿移交观山湖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如非同一人竞得,则竞得各方按照上述地块计容面积比例分摊该小学建设成本。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凯里路交叉口西北面。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六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市政保护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2%,商务设施98%;规划容积率≤5.6;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米。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82.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与G〔20〕地块第二条一致。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村委会,凯里路西侧。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五级、住宅用地五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含地块内控制不小于平方米开敞空间,同时慢行通道开度不小于8米),市政保护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8%,住宅92%;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与G〔20〕地块第二条、第三条一致。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西侧、天鼎新能源大马石油加油站旁。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五级、住宅用地五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含地块内控制不小于7米宽慢行通道),市政道路面积平方米,市政绿化平方米,市政河道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4%,住宅96%;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87.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与G〔20〕地块第二条、第三条一致。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与凯里路交叉处西北面。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五级、住宅用地五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含一是地块内大沟北侧与市政道路之间慢行通道;二是沿大沟西侧控制不小于7米宽慢行通道;三是根据总图方案控制不小于20米宽的弹性道路,道路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市政道路面积平方米,市政绿化平方米,市政河道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4%,住宅96%;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85.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与G〔20〕地块第二条、第三条一致。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宏运大道与凯里路交叉处西北侧。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五级。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平方米,市政绿化33平方米,市政河道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27%,商务设施73%;规划容积率≤5.1;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米。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49.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此外,G〔20〕地块相关要求与G〔20〕地块第二条、第三条一致。

此外,以上挂牌截止时间均为年12月07日。

二、双龙区SL〔20〕号、SL〔20〕号商住地块

SL〔20〕地块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内、东邻见龙洞路。土地级别为贵阳市商业六级。地块勘界总用地面积.39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44平方米,公共用地面积.95方米(其中市政道路用地面积.68平方米,道路绿化用地面积.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8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规划容积率≤4.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涉及酒店,绿地率≥35%),绿化保护带后退见龙洞路红线10米。建筑限高≤80米,同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并且,地块要求按照0.7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设;

另悉,地块起始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92.0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土地供应补偿费为元;要求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挂牌截止时间为年12月07日。

SL〔20〕地块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大数据科技城内、东邻龙腾北路、南邻规划道路、西邻规划道路、北邻规划道路,土地级别为贵阳市居住用地五级。地块勘界总用地面积.0平方米,实际出让用地面积.5平方米,公共用地面积.5平方米(其中市政道路用地面积.7平方米,大沟保护带用地面积.3平方米,大沟用地面积.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平方米。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兼容8%商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停车位方面要求为2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低层商品住宅);1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及以上商品住宅)配置;室外地面停车位不超过总停车位的10%。

此外,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并且该地块需与A-02-04地块统一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符合《贵州数据科技城项目城市设计方案》。

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44元/平方米的整倍数。挂牌截止时间为年12月30日。

三、清镇市QZ〔20〕-号、QZ〔20〕-号商住地块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站街镇莲花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住2级。规划用途: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比例不得超过30%。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2.50;建筑密度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据了解,该地块(QZ(20)号)紧邻清镇经济开发区,周边一公里内有老王冲火车站、云站路口公交站、莲花山路口公交站。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站街镇席关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住2级。规划用途: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比例不得超过30%。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1.59;建筑密度不大于27.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7米。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巢凤街道黑泥哨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住2级。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居住,兼容比例不得超过40%。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居住部分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不高于24米。

据了解,该地块(QZ(20)号)处于金马大道、朝凤大道交汇处,紧邻茶马古镇、西宸府等房产项目,周边具备停车场、公交站等基础设施,交通较为便利。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巢凤街道扁坡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住3级。规划用途: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比例不得超过20%。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3.1;建筑密度不大于30%,居住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不高于80米。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巢凤街道扁坡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业3级。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密度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这两个地块(QZ(20)-号)临近百马大道,周边具备停车场、公交站等基础设施。

此外,QZ〔20〕-号地块要求竞得人应按照不低于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清镇市人民政府;挂牌截止时间为年12月02日,起始价及加价幅度如下: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东门桥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商住1级。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比例不得超过15%。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6.4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不高于米。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它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QZ(20)地块位于清镇市滨湖街道塔山村境内,地块总面积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城区2级。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比例不得超过5%。容积率不小于1.00,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54米。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它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此外,以上地块均要求竞得人满足以下要求:

(1)竞得人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污等所有地上地下设施的建设,费用自行承担。

(2)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好与相邻原受让土地使用权人的关系。

(3)竞得人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满足周边农户耕作、通行道路的畅通,不得损害其周边农户的利益。

(4)竞得人须按照审定的项目规划,在完善施工、环评等方面手续后,按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完成项目开发建设。

(5)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照不低于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清镇市人民政府。

另外,QZ〔20〕-号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四、白云区G(20)号商住地块

G(20)地块位于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蓬莱村,土地级别商业八级。总用地面积03.8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8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7平方米,各类保护带用地面积3.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8平方米。

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容积率≯1.6,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8米。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成交价款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供应补偿费,土地征收补偿费为4643.16元,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

五、修文县XW〔20〕号、XW〔20〕、XW〔20〕、XW〔20〕-号商住地块

XW(20)地块位于修文县景阳街道和新村境内,规划总面积.0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01平方米,出让地块面积最终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土地级别为四级,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商住比5:5。

此外,以上地块要求竞得人负责在本宗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雨污分流、排水、供水、供电、通讯、绿化、道路等),负责对外连接所有供水、供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建设费用。据了解,地块处于同城大道、贵钢大道、国道、新来路中间区域,交通便利,周边具备超市、家具城、便利店等基础生活设施。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3日。

XW(20)地块位于修文县龙场街道中山居委会境内,规划总面积.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4.53,建筑密度≤34.43%,绿地率≥29.98%;建筑高度不超过96.9米。

该地块要求竞得人须在该地块红线范围内无偿配建.87平方米的住宅.59平方米商业及.38平方米地下车库,产权归政府所有。

XW(20)号地块位于修文县阳明洞街道大青村境内,规划总面积.9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9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此外,XW〔20〕、XW〔20〕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年12月04日,起始价及加价幅度如下:

XW(20)地块位于修文县扎佐街道新柱村境内,规划总面积.7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7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供应补偿费。

XW(20)地块位于修文县阳明洞街道阳明村境内,规划总面积.0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供应补偿费。

XW(20)地块位于修文县龙场街道新春村境内,规划总面积.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规划指标: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供应补偿费。

此外,以上地块要求竞得人负责完成土地污染状况调查,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出让宗地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林地使用手续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应负责在本宗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外连接所有供水、供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建设费用。按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据了解,XW〔20〕-号地块截止时间为年12月14日,起始价及加价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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