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贵州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每日播报

贵州:

年2月9日14—24时,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0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贵阳市3例、遵义市4例、铜仁市1例、黔东南州1例、黔南州1例。

截至2月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例。其中,45例有武汉旅居史,7例有武汉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9例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治愈出院7例,病情平稳80例,重症14例,危重症7例,死亡1例;男性57例,女性52例;年龄最大87岁,最小1个月(确诊时间);贵阳市27例(1例已治愈),遵义市19例(1例已治愈),六盘水市10例,安顺市4例,毕节市21例,铜仁市8例(2例已治愈),黔东南州8例,黔南州8例(3例已治愈),黔西南州4例。现有疑似病例75例。

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人。

新增10例患者信息如下:

患者1:覃某文,男,83岁,长期生活在武汉市,现居于黔南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伯爵花园。1月21日从武汉返回都匀后居家隔离,2月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医院隔离治疗,病情重。

患者2:许某君,女,20岁,现居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1月10日到武汉旅游,1月20日至28日从武汉途经重庆、四川广安返回贵阳,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3:杨某,女,24岁,铜仁市玉屏县田坪镇金竹村人,常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赤壁二路。1月24日从湖北黄冈返回玉屏县田坪镇,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4:刘某银,女,66岁,现居于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九节滩政府某小区,是2月7日确诊病例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曾某轶,男,18岁,现居于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九节滩政府某小区,是2月7日确诊病例曾某某之孙。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龙某锋,男,23岁,长期在湖北黄冈工作,现居于黔东南州锦屏县彦洞乡救民村。1月20日至22日,途径长沙、怀化返回锦屏,后在指定酒店隔离观察,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曾某,女,43岁,现居于遵义市道真县玉溪镇新城社区迎江一号,是2月7日确诊病例曾某某之女。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8:韩某妮,女,45岁,现居于遵义市道真县玉溪镇新城社区,是2月6日确诊病例方某某之妻。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9:熊某,女,44岁,现居于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G1组团。1月中下旬与从湖北外其他地区返黔的亲属密切接触,1周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0:王某忠,男,48岁,现居于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G1组团,是患者9熊某的丈夫。1月中下旬与从湖北外其他地区返黔的亲属密切接触,1周前出现干咳症状,2月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干部职工,一律只能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2月9日,都市新闻记者获悉,为进一步统筹配置、规范使用医疗资源,发挥口罩防护作用,缓解口罩紧缺现状,根据有关《指南》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实际,2月9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规范节约使用口罩的通知。其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一律只能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单位一律不允许为干部职工提供N95等医用防护口罩。

坚持佩戴口罩上岗。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坚持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上岗,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为干部职工提供保障。上班期间在个人独立办公室独立开展工作时可不佩戴口罩。要尽量减少会议等集中活动,若确需开会的,参会人员必须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干部职工室外工作要佩戴普通医用口罩。要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干部职工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进行隔离或就医。

坚持节约规范使用口罩。除疾控中心、医院等医疗单位直接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和在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等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一律只能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单位一律不允许为干部职工提供N95等医用防护口罩,单位和干部职工有N95医用防护口罩的,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征用,坚决避免挤占浪费紧缺优质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救治单位需要。要大力推广和引导干部职工使用大众口罩巾,通过更换口罩巾延长口罩使用时间,缓解贵州省口罩紧缺现状。

坚持科学处置废弃口罩。各单位要在指定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干部职工口罩使用后不能随意丢弃,必须及时投放专用收集桶,由专业人士集中收集处理,坚决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保护人民健康。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效保障。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群众规范节约使用口罩,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贵阳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个人零负担

众志成城抗疫情

广大市民朋友们:

疫情当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让患者放心就医,我局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有力保障参保人权益。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起打赢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无论是确诊患者还是疑似患者,财政和医保都实行综合保障,请大家放心。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市民朋友们,希望大家相互转告!

(1)针对新型冠状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市参保患者在本市就医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非本市参保(异地就医)患者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由国家统一组织清算。非本市参保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针对疑似新型冠状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非本市异地就医患者),在本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3)对于本市异地就医的新型冠状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全市各级经办机构积极做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应急服务,及时为患者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对于确需进行零星报销的异地就医患者,没有事先做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按照已备案人员待遇进行零星报销。

(4)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我局及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凡是确诊患者的治疗用药,不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范围内的,治疗期间一律参照执行甲类药品支付管理;凡是确诊患者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暂行)》范围内的,治疗期间一律参照执行普通诊疗项目支付管理。对于患者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原支付类别执行,但不受原限制使用条件限制。及时在医保系统中增加1条目录,名称统一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保临时结算项目”,供新型冠状病医院结算使用。医院在救治患者过程中使用超出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统一按此项目计费,该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零。

(5)及时做好医保资金专项预付工作。我局紧急向全市15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划拨医保资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项预付款共计医院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医疗机构救治情况适时增加预付额度,医院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对患者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今日起,贵阳乘坐公共交通需登记实名信息

2月9日,记者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获悉,为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贵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认真研判当前疫情形势下经济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考虑全市企业即将复工,公共交通行业防疫压力陡增,决定于2月10日实施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必须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措施,相关登记信息将使用专用服务器保存,并仅供疫情防控追溯使用,确保疫情病例有迹可循,提前防控因公共出行引发的疫情扩散。

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共交通汽车。疫情防控期间,市内公交站将粘贴实施乘坐公共交通个人实名信息登记措施提示海报,公共交通汽车将实现“一车一码”,除持有老年卡乘车人员,其余乘客在上车后须主动扫描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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