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司法所对我的教育和关爱,不仅为我争取生活费,还为我到外地实习提供便利,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好好生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贾某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真情帮扶,哽咽感叹。原来,贾某(女)因母亲去世随姨妈居住在毕节市,因交友不慎,走上了诈骗的犯罪道路。考虑到贾某系在校学生,家庭情况特殊,经济困难,洒坪司法所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制定了一对一的矫正方案,严格控制其身份情况知晓范围;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贾某争取到元临时救助金。年5月,贾某向司法所汇报,称学校要组织到山东实习。考虑到贾某年龄小,且需要外出较长时间,如果不予批准,势必影响其正常学业,挫伤其回归社会的信心、伤害其自尊心。如果批准,又该如何确保贾某处于“正常”状态呢?在市、县两级司法部门指导下,洒坪司法所多次与贾某就读学校取得联系,及时为其办理了请假外出审批手续,并制定外出期间协管方案。拿到请假外出审批手续那一刻,贾某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感激之情,这才有了文章刚开始那一幕。其实,这只是修文县司法局关工委关心重视下一代工作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该局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同时,将“人情味”融入工作中,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又让矫正对象感受到“法”的“温度”。特别是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该局坚持分类矫正、德治教育、法纪教育、亲情矫正、真情帮扶原则,将未成年、成年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区分开来,重点抓好心理矫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常态化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法条解读、警示案例,增强法律意识;通过社区矫正家庭关爱,形成矫正合力;用心用情感化社矫对象,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的真正意义不是惩罚而是感化,特别是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要用心用情帮助其重塑健康心态,确保其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洒坪镇司法所负责人吴榕如是说道。(郭巍、钟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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