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切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法律顾问引导依法治村。法律顾问引导村(居)依法管理,解答咨询,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经济、民生、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为村修改合同、协议70份,提供法律意见条,提供法治审核17件(修改村规民约)。
二是实绩亮晒培养法律明白人。实行法律顾问重点工作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对法律顾问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实绩“亮晒”,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培养法律明白人。年,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3件,开展法治讲堂次涉及人数人,开展法治宣传次涉及人数人。
三是考核挂钩激发乘数效应。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效应,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激发考核的“乘数效应”。结合各村(居)委会、司法所推荐意见,县司法局审核授予了马平忠等12名村法律顾问“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称号,每人增加村(居)法律顾问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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