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纠纷,贵阳72岁老人怒砍对方33棵

图片来自wangl

5月28日,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一起故意毁坏猕猴桃树刑事报捕案件。

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只身前往修文县谷堡乡平滩村烧箕湾,使用一把自家的砍柴弯刀在一天之内将当地村民张某某位于烧箕湾土地内栽植的猕猴桃果树毁坏33棵。

据悉,李某某作出此番行为是因与张某某产生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纠纷,一怒之下便决定以破坏张某某家的果树当作报复。

经鉴定,毁坏的猕猴桃树损失价值约为人民币元。同时,相关证据已经证实李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今年72岁,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且犯罪动机系村寨邻里土地纠纷矛盾引发,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经多次调查认为其主观恶性不大,有刑事和解的基础。

在提讯时,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其使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邻里纠纷,并积极主动与嫌疑人家属、被害人联系沟通,疏导对立情绪,开展相关赔偿调解工作,力图化解双方矛盾。

最终,在办案期限内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受害人张某某损失得到赔偿,且出具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违法行为的谅解书。

由于社会矛盾已化解,且嫌疑人系老年人犯罪,根据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以及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决定,以无逮捕必要性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梁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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