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三注重强化人民调解推动诉源治理

为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修文县采取“三注重”举措强化人民调解,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一是注重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从“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中选聘人民调解员,以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优化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个,共有人民调解员人。

二是注重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高调解员调解技巧、方法、行为规范等,确保新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其他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95%以上。年,分三批次开展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及法学会工作业务培训人,开展“一对一”指导培训次、入村(居)培训次、集中培训21次。

三是注重调解队伍专职配备。下发《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发放人民调解员专职聘书,切实打造一批热爱人民调解、精通法律知识、具有专业技能、善用现代方法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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