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以事前事中事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为载体,积极为乡村依法治理体系贡献力量,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全过程化解纠纷。构建“前端感知—指挥调度—转办会办—领导包保—督办督查—案结事了”的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群体、节庆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排查走访、纠纷化解力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年1-8月全县排查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
二是全覆盖法律服务。强化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目前,全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9个,村(居)法律顾问共入村解答咨询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次,为村居修改合同、协议件,提供法律意见条,初审引导法律援助31件,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件。
三是全方位普法宣传。围绕乡村环境卫生“八乱”整治目标,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通过“民法典宣传月”“法律进乡村”系列活动、场天宣传活动等,深化法律知识进村。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8次、“法律进乡村”活动21次、“送法进校园”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及物品余份,利用网络平台推送普法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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