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修文县年公开招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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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年报考公务员,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除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年8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修文县以外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5.截止年8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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