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贵阳市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提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决胜庭审的实战能力,根据《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月见庭审”岗位大练兵活动总体方案》,结合贵阳市实际,7月31日,贵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举行了一场“月见庭审”模拟庭审,贵州省检察院第四部代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贵阳市各基层检察院代表、贵阳市律师行业代表近百人观摩了模拟庭审。
此次模拟庭审以“孙某某是否侵犯著作权案”为蓝本,以模拟庭审为主题,模拟庭审全程由贵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策划设计。
此次模拟庭审是以一起真实的案例为原型:被告人孙某某是贵州省修文县人。年至年期间,被告人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到贵阳市云岩区青云路东方音像公司附近几家门店内,以1.2元至2元的价格购进盗版音像制品,并于年至年8月28日期间,在修文县扎佐镇、六屯镇内摆摊销售。年8月28日10时许,修文县公安局与修文县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检查时,当场从被告人孙某某经营摊点处查获盒装歌碟46盒,软装歌碟张,电视剧影碟张,共计8种音像制品张,被告人孙某某于同日归案。后经贵州省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查获的8种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
该案争议焦点为:在被告人孙某某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孙某某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罪名。
模拟庭审中,在法官主持下,公诉人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提问被告人,详细了解被告人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情况;受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则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后该案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模拟庭审结束后,相关人员对此进行了点评。贵州省检察院第四部员额检察官姚江波认为:这个案件既精干又具有代表性。年全省的认罪认罚案在所有案件中占到70%,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认罪认罚案;同时它又是一个经济犯罪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通过模拟庭审,充分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提高了检察官的庭审实战能力,达到了岗位大练兵的目的。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厉文华表示:这个案件就是我所承办的一个真实的案例,根据现在的司法解释,该案没有明确的谁对谁错,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站在各自的角度都有不同的看法,这样的模拟庭审对抗练兵很有意义。以后建议不光是检察机关内部这样做,可以检察院、法院、律师等一起参与,让模拟庭审充分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增加控辩难度,切实通过模拟实训提高实战能力。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子伟认为:此类案件在我省大量存在,刑法的目的是打击少数犯罪分子,因此在量刑上应该有所考虑。“月见庭审”岗位大练兵这种形式在全省两级检察院中形成大练兵大比武的热潮,以后不光是检察院,律师行业也要加强交流和学习,才能更好地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的尖兵。
此次模拟庭审活动,不仅锻炼了贵阳市检察机关全体人员的庭审控制能力、协调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也让全体人员认识到如何把好知识产权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来源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邬建玲 陆维刚
编审 李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