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筑公资告〔〕地字第号挂牌出让公告,修文县多宗土地齐挂牌,出让总面积达.24㎡。
此次挂牌出让的土地宗地编号为XW(18)-。
公示显示,XW〔18〕号地块于修文县久长镇兴隆村、青龙居委会境内,出让面积为.65㎡,土地用途为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出让年限50年,规划条件为建筑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比例≤20%,建筑限高20米。
XW〔18〕号地块位于修文县久长镇东屏村境内,出让面积为.63㎡,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条件为建筑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比例≤20%,建筑限高20米。
XW〔18〕号地块位于修文县扎佐镇新和村境内,出让面积为.72㎡,土地用途为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条件为建筑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比例≤20%,建筑限高20米。其中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7%。
XW〔18〕号地块位于修文县龙场镇翠屏路与人民路交叉处,出让面积为.35㎡,总建筑面积.3㎡,其中地下负一商业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土地用途为商业(地下商业及停车场),出让年限为40年,规划条件为地上为公共广场、地下为商业及停车场,负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3㎡,负二停车场建筑面积.5㎡,消防疏散楼梯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竞得人必须承担龙岗广场提升改造费用不低于.64万元,风格须结合阳明文化风格,增加阳明文化元素,最终以县人民政府审查通过的方案为准。建成后该广场为市政公共文化广场,必须向广大市民开放。配建地下停车位不得少于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不得少于35个,平面移动型智能停车位不得少于个。
XW〔18〕号地块位于修文县龙场镇新水村境内,出让面积为.89㎡,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规划条件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建筑比例为商业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20%,娱乐康体用房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办公写字楼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需强调的是此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09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89平方米,剩余面积前期已挂牌出让,该宗地块需与编号XW(14)号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开发。
此五宗地块均按净地方式挂牌出让,采取填单报价方式对起始价进行增价竞价,不设保留价。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年12月04日至年12月17日举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凤凰网房产将为您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