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全面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修文县采取“四明确”举措,创新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明确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改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修文县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制定下发了《修文县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高位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落实。
明确目标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群众“三感”。明确以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加快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等为任务目标,确定以学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及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达到预期效益为监督重点,切实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执法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监督方法,拓展监督范围,保证监督成效。采取日常执法监督、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督、专项执法监督等形式,对某一项执法行为或程序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行政执法卷宗、审查账目票据凭证、明察暗访、录音录像、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确保监督全面、客观、真实。并实行投诉举报制度,拓展监督渠道,在县纪委县监委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可以自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举报,要求调查处理,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保障监督效果。同时,拓展监督范围,促进依法行政,明确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备,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切实加强对司法监督的整改落实,确保监督出成效、出实效。
明确考核导向,强化问题反馈,聚焦整改落实。县司法局每月收集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后,制作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包括但不限于上月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监督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县有关领导审签后印发,针对被通报的执法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等公文形式告知相关执法单位,并抄报有关县级领导,切实强化问题反馈,倒逼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各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凡因迟报、漏报、瞒报、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等造成负面情况的单位,每件(次)在年度考核总分中相应扣0.5、1分、1.5分、2分,并作为涉及的具体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以考核为导向,倒逼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要求被通报单位定期反馈整改情况,确保反馈问题严格按要求整改落实。
来源/平安贵阳
编辑/唐燕
二审/王艳霞
三审/李屹